会员入会办法
1、缴纳会费、自愿入会
顾客持有效身份证明,到百货大楼会员俱乐部填写入会申请表,每人缴纳会籍费40元,即可成为百大会员积分卡会员。
2、购物免费入会
在百货大楼当日购物贵重物品满5000元,或购买其他商品满2000元,即可免费申请成为百大会员积分卡会员。(黄金珠宝饰品、翡翠、进口表、电动车属贵重物品)
3、 奖励入会
为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被采纳的热心顾客,经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可免费办理百大会员积分卡。
会员权利和待遇
1、百大会员积分卡在潍坊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百货大楼、百大万家福超市各门店通用,享受会员折让价。
2、会员持卡消费每满2元积1分,贵重大件物品满20元积1分,积分保留1位小数,具体积分商品以卖场明示为准。
3、会员卡累计积分达到1000分以上可参与返还,积分不清零。
4、会员积分返还定于每年7月1日—10日、12月25日—1月5日,两次返还,会员须本人持积分卡及有效证件到百大会员中心办理。
5、积分返还以百大购物券或礼品的形式返还。返还的购物券自开券之日起一周内可在百货大楼使用(明示商品除外);限一次性使用完毕,不找零,不挂失,不积分,不兑换现金。
6、部分或全部使用赠送性质的购物券消费不再享受优惠和积分。
7、团购商品低于会员折扣,不享受积分待遇。
8、会员享受的其他待遇
(1)优先购买会员特价商品.
(2)年终对会员进行积分排名奖励。
(3)免费获得最新商品信息、会员DM等相关信息和资料。
(4)参加不定期会员卡抽奖活动,享受会员赠送和奖励。
(5)参加百大召开的会员联谊会、管理座谈会等活动。
(6)潍坊百货大楼股份优先公司举行重大活动,会员将优先被邀请作为嘉宾参加。
《会员义务和责任》
百大会员俱乐部会员在会员有效期内应承担一下义务和责任:
1、有维护潍坊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形象的义务。
2、有对潍坊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的商品质量、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的义务。
3、有对潍坊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经营和管理提出建议和提供信息的义务。
4、会员的通讯地址及其他资料如发生变动,请主动与会员俱乐部联系并更正,若因通讯、地址错误导致有关资料和信息无法达到,而未能参加会员的优惠让利及其他会员活动,责任由会员本人承担。
5、会员积分卡如果丢失,应主动到会员俱乐部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会员本人承担。
《潍坊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有以电话、信函、手机短信、E-mail等方式通知会员相关信息、营销活动信息及参加会员活动的权利;
2、有义务对会员提供的会员资料保密,不泄露给与潍坊百大集团无关的第三方。
《百大会员积分卡使用规定》
1、会员入会需认真填写《百大会员俱乐部会员登记表》字迹工整、清晰,填写不正确或不完整的登记表属于无效登记,不享受会员待遇。
2、百大会员积分卡所有权归潍坊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不可私自转让或用于担保其他金融项目等;
3、百大会员积分卡有效期为自办理之日起一年,到期后的积分卡积满500分自动续籍,连续3年每年积分满500分可终生使用。一年内未积满500分,如继续使用需交续籍10元。
4、百大会员卡不可与品牌发放的优惠卡同时使用,顾客可自由选择享受最高优惠率,店内做整体大型让利活动时,该卡的使用方法以店内通知为准。
5、会员购物时应主动向营业员、收银员出示百大会员积分卡享受优惠、积分,并自动累计消费额,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当日交款未办理积分的消费者需当日持消费小票及会员卡到服务中心补办积分。
6、若有退货,应凭原始销货凭证及百大会员卡办理手续,收银台返还其持卡消费的准确金额并冲减原始积分,如果已获得积分返还,应将积分返还退回,如果已经使用,应从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
8、会员卡发生无磁、消磁情况,可到百货大楼总服务台予以补磁,若卡有折断、损坏,需交10元工本费到原发卡地点换取新的积分卡,原累计消费继续有效。
9、若会员遗失,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发卡地点办理挂失,交工本费10元,一周后领取新卡,原卡作废,原累计积分继续有效。
10、有退卡者,可到就近发卡地点办理退卡手续,不退会籍费。
11、会员卡应妥善保管,保持卡面整洁,勿弯折或接近磁场、高温、潮湿环境,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附则》
1、百大会员可在以下地点办理入会、查询等业务,如果在使用过程中遇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百大会员中心联系。
百大会员中心地址:潍城区胜利西街229号 电话:8186718
2、潍坊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对百大会员章程的修改籍最终解释权。